危老獎勵上限 40%

開發基地若僅申請「危老重建條例」相關獎勵,其容積獎勵的最高上限是 40%。 

這項上限是由兩個部分組合而成的:

  • 危老獎勵上限(30%): 根據《危老條例》第 6 條 規定,重建計畫的各項容積獎勵項目(如耐震評估、綠建築、智慧建築、無障礙空間等)加總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的 30%

  • 時程及規模獎勵(10%): 另外可額外獲得「時程獎勵」與「規模獎勵」,這兩者合併後的上限為 10%(且不計入上述的 30% 限制內)。

因此,兩者相加後的總獎勵上限為 40%


危老容積獎勵結構表

獎勵類型上限額度備註
一般獎勵項目30%包含結構安全、建築退縮、耐震標章、綠建築等項目。
時程與規模獎勵10%時程獎勵會逐年遞減,不足部分可由基地規模獎勵補足。
合計總上限40%為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的 1.4 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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