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老重建同意比例規定
根據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(簡稱危老條例)之規定,正確答案為:
100% 同意
關鍵法規要點
在申請危老重建時,門檻與一般的「都市更新」有所不同。都市更新通常設有一定比例的多數決門檻,但危老重建的主要特點與限制如下:
全體同意原則: 依據《危老條例》第 5 條 規定,新建建築物之起造人擬具重建計畫,應取得重建計畫範圍內**全體(100%)**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同意,始得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核准。
無面積限制: 與都市更新不同,危老重建沒有最小基地面積的限制。
快速通關: 雖然需要 100% 同意,但其行政程序較為簡便,省去了都更繁瑣的聽證會與審議委員會過程,核准速度較快。
補充: 如果無法達到 100% 所有權人同意,通常必須轉向走一般的「都市更新」程序,屆時則可視劃定區域類型,依照不同的多數決比例(如 4/5、3/4 或 2/3)來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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