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構安全評估同意比例

根據現行法規(主要參考《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檢查事項》及相關都更/危老條例),申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(耐震評估)的同意比例要求如下:

正確答案:逾半數之同意

根據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以及相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精神,針對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的申請規定:

  • 一般公寓大廈: 應經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。依照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,一般的決議門檻為區分所有權人及比例逾半數之同意。

  • 未成立管理委員會者: 若建築物未成立管理委員會,實務上通常也需要取得該棟建築物超過半數的所有權人同意,才能代表全體向政府機關申請評估補助。


補充說明:不同階段的同意比例

在建築物的「生命週期」中,不同階段要求的比例其實不同,這常讓民眾混淆:

階段同意比例要求備註
初步評估 (耐震評估)逾半數主要是為了確認房子到底安不安全。
危老重建申請全體同意 (100%)若要依照《危老條例》重建,必須所有權人全部點頭。
都市更新 (都更)4/5 或 3/4 等視地區與性質而定,不需全體同意即可強制執行。

小提醒: 如果是為了向政府申請「耐震評估補助費」,務必先確認管委會會議紀錄是否已達法定過半數門檻,以免後續撥款產生爭議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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