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老重建容積獎勵上限解析

在開發實務上,一棟建築物最終能蓋多大,並不只看單一法規的獎勵,而是多種「容積來源」疊加的結果。

您提到的「50% + 20%」組合,通常出現在都市更新案中,這代表該案不僅拿滿了都更法定的獎勵,還透過其他手段額外增加了容積。


1. 50%:都更獎勵的天花板 (上限)

根據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》,政府為了鼓勵都更,會針對綠建築、智慧建築、耐震設計、捐贈公益設施等項目給予獎勵。

  • 一般限制: 這些獎勵項目的總和,最高不能超過基準容積的 50%

  • 性質: 這是「爭取」來的,只要符合條件,政府就免費送給你。

2. 20%:容積移轉 (額外買賣)

「容積移轉」與都更獎勵是不同的路徑。它是將「其他地方沒用掉的容積」移到這個基地來。

  • 來源: 通常是建商去購買「古蹟保存區」或「公共設施保留地」(如尚未開闢的道路、公園用地),將這些土地捐給政府後,換取容積移入本基地。

  • 上限: 在大部分縣市(如台北市、新北市),容積移轉的上限通常是基準容積的 30% 或 40%

  • 為什麼是 20%? 雖然上限是 30%~40%,但建商會考量成本效益、基地承載力或都市設計審議的結果,實務上常出現移轉 20% 的情況。

3. 加總結果:1.5 + 0.2 = 1.7 倍

當這兩者結合時,計算公式如下:

總容積 = 基準容積 $\times$ (1 + 50% 都更獎勵 + 20% 容積移轉) = 170% 基準容積

這就是為什麼有些都更案看起來可以蓋得非常高,因為它把「法規獎勵」跟「花錢買來的容積」全部疊加在一起了。


為什麼「危老」很難看到 70% 的加總?

雖然危老也可以辦理容積移轉,但有幾個實務上的落差:

  • 危老獎勵上限較低: 危老本身上限僅 40%

  • 基地規模限制: 危老通常基地較小,若要再移入 30% 的容積,往往會受到「建蔽率」或「高度限制(天際線、陰影影線)」的物理限制,導致看得到、吃不到。

  • 審議限制: 許多縣市規定,若同時申請危老獎勵與容積移轉,總上限仍會受到嚴格管控(例如合計不得超過 50% 或 60%)。

總結

您看到的 70% 組合,最合理的解釋是:

  1. 50%:拿滿了《都更條例》的一般上限。

  2. 20%:另外透過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》買進了 20% 的容積。

這種做法在大型建商開發百坪、千坪以上的都更案時非常常見。

 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臺北市容積率與道路寬度限制

房屋稅減半徵收延長年限

土地法公有土地定義解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