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住宅機車停車位標準
根據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》以及相關附表(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設停車空間標準)的規定,多戶住宅(集合住宅)設置機車停車位的檢討標準為:
答案:每滿 100 平方公尺設置一輛
詳細規定說明
在台北市的法規體系中,針對住宅建築物附設機車停車位的標準主要重點如下:
核心標準: 建築物用途為「多戶住宅」時,其機車停車位之設置基準通常是以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計算,每滿 100 m^2 應設置一輛。
計算方式: 1. 計算總樓地板面積(依規定扣除部分不計入面積)。
2. 除以 100 得到應設數量。
3. 餘數若超過 50 m^2(含)時,需再加設一輛。
與汽車位之連動: 在某些特定開發條件或區域下,機車位的設置數量有時也會參考汽車位的比例進行配置,但面積檢討的最基本門檻仍是 100 m^2。
為什麼這很重要?
這項規定旨在確保都市住宅區能自行吸收機車停放需求,避免車輛違停在紅磚道或巷弄,進而維護社區的交通與景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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