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委託代理人

根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7 條 第 3 項的規定,這題的正確答案是:以上皆是

法律規定解析

當區分所有權人(屋主)因為外務繁忙或不便出席會議時,可以出具書面委託書,委託下列人士代理出席並行使權利:

  • 配偶: 法律上最親近的伴侶。

  • 有行為能力之直系血親: 例如父母、子女。須注意必須具備「完全行為能力」(成年且意識清楚)。

  • 其他區分所有權人: 同社區的其他屋主。

  • 承租人(住戶): 實際居住在該社區的房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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