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老重建高度限制解析
根據臺北市相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以及《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》,針對第一種住宅區(住一)的危老重建高度限制,答案應為:
不得超過 12 公尺
核心解析
在臺北市的都市計畫中,**第一種住宅區(住一)**的原有高度限制通常較為嚴格(一般為 10.5 公尺或 3 層樓)。但在辦理危老重建時,為了鼓勵老舊建築更新並兼顧原有的建築權益,規定如下:
放寬限制: 根據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》及危老相關配套,重建後的高度雖然仍受分區管制,但對於「原建築高度」已有保障。
高度放寬基準: 針對第一種住宅區,危老重建後的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12 公尺。
樓層限制: 同時受限於不得超過 3 層樓(但在符合特定條件下,高度 12 公尺可容納更彈性的樓層高度設計)。
為什麼是 12 公尺而非 10.5 公尺?
雖然「住一」的一般管制是 10.5 公尺,但政府為了推動危老,特別將高度上限稍微拉高至 12 公尺,這讓建築師在設計時,能有較充裕的空間去處理耐震結構所需的樑柱厚度,或是改善室內淨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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