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老條例獎助措施辨析

在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(簡稱危老條例)中,主要的獎助措施集中在程序簡便與稅賦減免,並不包含變更都市計畫。以下為詳細解析:


1. 為什麼「併同變更都市計畫」是錯誤的?

危老條例的核心精神在於「快速、簡易」,因此它規定重建計畫必須在既有的都市計畫範圍內,且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。

  • 危老重建: 只要符合資格(如經鑑定危險、屋齡 30 年以上無電梯等),且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,即可申請,不涉及都市計畫變更。

  • 都市更新(都更): 才可能涉及都市計畫的變更或劃定更新單元,程序相對冗長且複雜。


2. 正確的獎助措施說明

危老條例提供的三大主要誘因如下:

獎助項目具體內容
提高建築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基準容積的 1.3 倍,或是原建築容積的 1.15 倍。此外,若在期限內申請,還有額外的「時程獎勵」與「規模獎勵」。
給予地價稅減免重建期間地價稅免徵;重建後地價稅減半徵收 2 年
給予房屋稅減免重建後房屋稅減半徵收 2 年。若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未移轉(持續持有),減半徵收期限最高可再延長 10 年(總計最長 12 年)。

總結

危老條例的主要優點在於**「容積獎勵明確」「稅負有感減免」以及「審核流程快速」**。它與「都更」最大的差別之一,就是它不需要經過繁瑣的都市計畫審議程序。

小提醒: 危老重建必須取得 100% 全體所有權人同意,這也是它與都更(需多數決)最顯著的門檻差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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