容積樓地板面積計算規則解析

這是一個非常經典的建築法規檢定題目。在《建築技術規則》中,關於「容積樓地板面積」的計算,核心邏輯在於**「排除公益性、安全性及必要設備空間」**。

以下為您解析為什麼「無障礙廁所」必須計入,而其他項目可以免計的原因:

為什麼「無障礙廁所」要計入?

根據《建築技術規則》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2 條,法規詳列了可以「不計入」總樓地板面積的項目(即免計容積)。

  • 無障礙廁所:在法規中,廁所被視為一般生活空間的一部份。雖然它是為了身障人士設計的必要設施,但在容積計算上,它並不像機電設備或避難空間具有「公共服務」或「防災」的特殊免計身分,因此必須併入該層樓的容積樓地板面積計算。


其他選項「免計容積」的理由

根據第 162 條規定,下列項目在一定比例內是不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的:

項目免計理由與規範
安全梯之梯間屬於垂直交通防護空間。為了鼓勵建商設置充足的逃生梯以維護消防安全,法規允許其免計(與電梯間、排煙室等合併計算,通常有 15% 的上限)。
防空避難設備屬於國家安全與防災需求。法規規定強制設置的防空避難設備(如地下室避難所)不計入容積,以確保災害發生時有足夠空間。
法定停車空間屬於交通配套設施。為了減少路邊停車壓力,鼓勵建築物自設停車位,建築物依規定設置的「法定停車空間」及其車道,在一定限額內不計入容積。

重點總結:如何分辨?

  • 不計入(免計): 跟「安全逃生」、「機電設備」、「防災避難」、「停車」有關的空間。

  • 要計入: 居室、辦公室、廚房、陽台超過部分,以及各種形式的廁所

 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臺北市容積率與道路寬度限制

房屋稅減半徵收延長年限

土地法公有土地定義解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