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同意門檻

根據我國**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**以及相關配套辦法,申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的同意門檻規定如下:

正確答案是:逾 1/2 同意


詳細規定說明

針對不同類型的建築物管理型態,法律規定的申請條件如下:

  • 成立管理委員會之公寓大廈: 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。依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,一般決議門檻為人數與權數均需逾 1/2 出席,出席人數逾 1/2 同意。

  • 未成立管理委員會之建築物: 須獲得建築物所有權人比例逾 1/2(超過半數)的同意,並推派一人作為代表向政府委託的評估機構提出申請。

為什麼是「逾 1/2」?

政府為了鼓勵民眾了解自家建築的耐震安全,在「評估階段」設定了較低的門檻(過半即可),讓住戶能先取得專業的安全報告。

注意: 雖然「評估」只需要過半同意,但若後續要進入**「重建計畫」申請,則通常需要獲得全體(100%)**所有權人的同意。

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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