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老重建申請條件解析

列出的四個選項中,其實包含了正確與錯誤的資訊。根據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(簡稱危老條例),申請辦理危老重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 3 大基本門檻

1. 土地與建築物性質

  • 必須位於「都市計畫範圍內」: 非都市土地(如農地、林地)不適用。

  • 必須是「合法建築物」: 領有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。

2. 屋齡與安全條件(符合其一即可)

  • 經建築主管機關勒令拆除: 如海砂屋、地震受損屋。

  • 屋齡 30 年以上: 且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標準(耐震係數不足)。

  • 屋齡 30 年以上且無電梯: 結構評估結果為乙級,且維修經費比例過高。

  • 註: 您的選項提到「20 年以下」是不正確的,基本門檻通常需要 30 年以上(除非是已被判定為危險建築物)。

3. 同意比例(最關鍵)

  • 必須 100% 同意: 範圍內所有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必須全部簽署同意書。

  • 註: 您的選項提到「50% 同意」是不正確的。這是危老重建與「都市更新(都更)」最大的區別,都更只需多數同意(依條件 75%~80%),但危老必須 100% 同意


選項糾錯表

選項內容是否符合危老條件說明
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合法建築物正確這是基本的前提。
具歷史、文化、藝術價值之建築物不符合經指定為古蹟或具文化資產價值的建築,應受文資法保護,不可申請危老重建。
屋齡 20 年以下不符合原則上需 30 年以上,或經評估為危險建築。
範圍內所有權人 50% 同意不符合危老申請門檻極高,必須 100% 同意

為什麼大家喜歡選「危老」而不是「都更」?

雖然危老需要 100% 同意較為困難,但它有以下優點:

  1. 審核快: 流程簡便,不像都更需要公聽會、聽證會等繁瑣程序。

  2. 無最小面積限制: 就算只有一小塊地也可以申請。

  3. 獎勵明確: 容積獎勵上限可達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的 1.3 倍,或原建築容積的 1.4 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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