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老重建貸款利息補貼期限
根據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相關配套措施與地方政府(如台北市)的作業規定,政府為鼓勵危老建築重建,提供了多項金融協助,其具體內容如下:
補助重建工程貸款利息補貼
此項措施旨在減輕起造人在重建期間的利息負擔,針對「信用保證貸款」的部分,其攤還期限規定如下:
最高優惠貸款額度: 每戶最高可申請 300 萬 或 350 萬元(依各縣市具體計畫而定)。
最長貸款攤還期限: 5 年。
利息補貼: 針對符合資格的住戶(如經濟弱勢或特定所得分位點以下),政府會補貼前幾年的部分利息,協助住戶支付重建工程款。
其他相關補助整理
為了讓您更完整了解重建相關的貸款期限,可參考下表:
| 補助項目 | 最高額度 | 最長期限 | 備註 |
| 重建工程利息補貼(信貸) | 350 萬 | 5 年 | 屬於配套措施中的信用保證貸款。 |
| 重建住宅貸款(房貸) | 350 萬 | 20 年 | 包含寬限期最長 5 年。 |
| 房屋稅減免延長 | - | 12 年 | 重建後未移轉者,減半徵收可再延 10 年。 |
注意: 題目中特別提到「配套措施」提供的「攤還期限」,通常指針對重建初期工程款所提供的信貸支持(信用保證),因此適用 5 年 的限制。
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 第 六 條 第(三)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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