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老獎勵保證金:公共設施免繳

在申請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」(簡稱危老重建)的容積獎勵項目中,正確答案是:協助開闢公共設施

以下為詳細的說明與對比,幫助您理解為何此項不需繳交保證金:

為什麼「協助開闢公共設施」不需保證金?

根據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》,獎勵項目可分為「事後達成型」與「即時完成型」:

  • 事後達成型(需繳保證金):

    包含 耐震設計、智慧建築、綠建築、以及 無障礙設計。這些項目是在建築設計階段承諾要達到特定等級,但實際是否達標需等完工後才能確認。為了確保起造人最終會取得相關標章,政府要求在領取使用執照前先繳納 保證金。若領照後 2 年內未取得標章,保證金將沒收繳入國庫。

  • 即時完成型(不需繳保證金):

    協助開闢公共設施(第10條獎勵)是在申請重建時,就必須將相關土地產權登記為公有並完成開闢。因為在核發使用執照前,這項義務已經履行完畢(產權已移轉),不存在「完工後不履行」的風險,因此不需要繳交保證金。


危老獎勵保證金規範對照表

項目類別包含項目是否需繳保證金備註
技術標章類耐震設計、智慧建築、綠建築、無障礙設計需與縣市政府簽訂協議書,領使照前繳納。
土地貢獻類協助開闢公共設施、基地退縮採即時履行機制,無後續違約風險。
法定基本類原容積高於基準容積、符合危老資格資格審核通過即給予。

總結

在選項中:

  • 耐震:需繳保證金(為確保後續取得耐震標章)。

  • 智慧建築:需繳保證金(為確保後續取得智慧建築標章)。

  • 無障礙設計:需繳保證金(為確保後續取得無障礙標章或通過評估)。

  • 協助開闢公共設施不需繳交保證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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