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稅納稅義務人為何

根據 《契稅條例》 第 7 條的規定,這題的正確答案是:買受人

在房屋買賣的過程中,稅捐負擔通常有明確的分工。為了讓您更清楚各項稅費的歸屬,以下整理了簡單的對照:

房屋買賣稅費歸屬表

稅目納稅義務人說明
契稅買受人(甲)房屋所有權因買賣、交換、贈與等移轉時課徵。
土地增值稅出賣人(乙)針對土地漲價總數額課徵,通常由賣方負擔。
印花稅雙方(視契約約定)建物及土地權利移轉登記案件,按契價千分之一貼用。

為什麼是買方繳?

在法律邏輯上,契稅屬於一種「財產取得稅」。因為甲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,增加了財產,所以政府向「取得權利的人」徵收這筆稅金。

相關法條依據:

《契稅條例》第 7 條:「契稅由買受人按契約所載價額申報納稅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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