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有荒地承墾規定解析
根據《土地法》及相關法規關於公有荒地承墾的規定,這題的正確答案(即敘述有誤者)是:
「承墾人自受領承墾證書之日起,應於 3 年內實施開墾」
逐項解析與修正:
承墾人以中華民國人民為限:
正確。 依據《土地法》第 130 條,承墾人以中華民國人民為限。
承墾人自受領承墾證書之日起,應於 3 年內實施開墾:
錯誤。 依據《土地法》第 131 條規定,承墾人自受領承墾證書之日起,應於 1 年內實施開墾,而非 3 年。
承墾人自墾竣之日起,無償取得所領墾地之耕作權:
正確。 依據《土地法》第 133 條,承墾人自墾竣之日起,由主管機關發給耕作權證書,無償取得耕作權。
耕作權登記後繼續耕作滿 10 年者,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:
正確。 依據《土地法》第 133 條規定,承墾人於耕作權登記後,繼續耕作滿 10 年者,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。
相關知識补充:公有荒地承墾流程
為了幫助您記憶,可以將流程簡化如下:
申請: 限中華民國人民。
開墾限制: 領證後 1 年內必須開工。
墾竣: 開墾完成後,無償取得耕作權。
最終取得: 繼續耕作滿 10 年,無償取得所有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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