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稅條例稅率說明
根據 《契稅條例》 第 3 條的規定,契稅稅率因移轉行為的性質而有所不同。
列出的選項中,稅率為 6% 的情形是:
買賣
契稅稅率對照表
為了讓您更清楚各項行為的稅率差異,請參考下表:
| 契稅種類 | 稅率 | 說明 |
| 買賣 | 6% | 房屋產權因買賣而移轉時課徵。 |
| 贈與 | 6% | 房屋產權因贈與而移轉時課徵。 |
| 占有 | 6% | 房屋產權因占有(如時效取得)而移轉時課徵。 |
| 典權 | 4% | 設定典權時,按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課徵。 |
| 交換 | 2% | 房屋與房屋相互交換時課徵(若有價差,差額部分按買賣稅率課徵)。 |
| 分割 | 2% | 共有房屋進行產權分割時課徵。 |
重點摘要
買賣、贈與、占有:這三類行為對不動產所有權的更迭最為徹底,因此稅率最高(6%)。
交換、分割:性質上屬於產權的調整或整理,因此稅率較低(2%)。
典權:屬於用益物權的設定,稅率居中(4%)。
小提醒: 契稅的計算基準並非成交價格,而是以「房屋評定標準價格」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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